乞憐

媽幾乎每分鐘都在重複換衣,起床躺下,一直要我聽她講話,仍是容易不高興,説我頂嘴。前兩天我陪爸去臺北,媽找小弟,小弟說媽一直重複叫人幫她穿脫衣服,扶她走路。半年多了,小弟終於知道媽是病了。

帶了小女做的蛋糕給她吃,她說:妳小孩變乖了,那就全部搬回來住吧!這表示她潛意識認為孩子不乖,仍希望我們搬回來。我斬釘截鐵:我們不會搬回來了。房子繼續出租,租金給你用。

媽又說我不陪她,我説:我陪妳太多了,妳大兒子陪過妳幾天?答:他太遠了!問:我在上海,他在臺北,誰遠?媽:他家在臺北。我:那妳叫他搬回來呀!媽:他要工作賺錢。我:他錢夠多了,我才需要賺錢。媽:那我很可憐,沒人照顧。我:妳不可憐,有老公、有子女照顧,我才可憐,老了一切靠自己。媽:妳小孩會照顧妳。我:我不要她們照顧!要讓她們各自發展。不會那麽自私的纏住她們。媽:那妳還是要陪我,照顧我。我:妳還有一個女兒,公司餐廳嘉義也有店,她陪過妳一天嗎?媽:她要賺錢!我:他們都太有錢了,該賺錢的是我!

爸説:今晚我陪她。我:趁我在,你多休息,不要管她。就這兩天,叔叔死了,高媽媽的老伴死了。媽説:嬸嬸還年輕,沒什麽好哭的。高奶奶該哭,因為以後沒人每個月給她兩萬元。我的結論,爸重情義,媽重利益。

什麽邏輯?婚姻只是找個付錢的人,那跟娼妓、吃軟飯的有差別嗎?即使這把年紀,我仍認為沒有愛情就不值得廝守一生,看樣子我還太古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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