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兩天屋子裏隨處踩到的都是米粒。因為媽說外勞不煮飯給她吃,氣得把鍋摔了。其實只是前一天飯煮好了就盛出來沒悶,她嫌生硬,第二天她去鄰居家,叫外勞先回家煮飯,外勞可能沒聽懂,待她回到家,還沒煮飯,她就大發雷霆,摔鍋,打電話告戕説外勞不煮飯給她吃。我正在爸那兒拖地,等倒垃圾,只好把四大袋垃圾先拿到馬路對面,再拜託鄰居等下幫個忙,就在爸的催促聲中,包了飯菜趕到媽那兒去了。
跟爸說要把媽的事放下,大家都可鬆口氣。可爸放不下,應該是習慣。年輕時就縱容媽,到老依然。我説了好幾次,要是你們當時離婚,由她去,今天我們根本就不用管。
這幾天,媽把外勞借外孫幫忙,說有我可以打理她這裏。我沒多説,悶頭做。因為我知道她在濫用福報。她不知在我這可用的資糧漸罄,待用盡,連想見我一面都難了。
我跟她講了好多遍,人與人之間就像存款簿,銀行融資,不可濫用,否則用完,就再也提不出來,借不到了。我也盡了告知義務,冥頑不靈,不見棺材不掉淚,奈何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