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不清何時開始,我穿衣只選質料輕軟的。
突然覺得有點像黃任中了,他喜歡看美女穿漂亮,自己經常是簡單舒適的棉衫。漂亮衣服穿起來總是比較拘束,就讓那些願意被拘束的人,花錢花心思穿的像孔雀給我們看吧!我自舒適自在,衣能蔽體保暖就好。
有的人一生追求心靈,本身是個光源,可是吸引到的永遠不是光源,因為每個光源旁邊總有那麽一大圈圍籬。兩個強烈的光源不會碰到一起,就好像同極性的磁鐵無法相依。
在大陸,我有個彈古琴的小室友,不管別人穿什麽,他就是唐裝,久之,他處在穿t恤的同學群中也不突兀。我曾學過古琴,每個老師都是唐裝,並不是上課才穿,他們在外面、日常生活中也是這身裝束。
我試著網購衣服,有次買到一件,到時看起來不如圖片上漂亮,舊舊的,隨手擱在那兒。某日,洗完澡不經意的拿出來當睡衣穿。待衣上身後才發現它是我所有衣服裏面最舒適的。如果對衣服也有愛與喜歡的等級之分。我想,我是愛上它了。愛是需要理由的,它柔軟,輕,不拘束。就像空氣一樣,你不感覺它存在,它就是包裹著你。
我高興去大陸生活了幾年,才能選擇一些人。在臺灣,總是被固定的生活圈住,無從探索。去那後,根據本性,我接觸了一些我想接觸的事物。所以,這趟回來搬家,我真的捨得丟許多東西,尤其是衣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