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友的房間不算少,成年女兒在外租屋,因為自由。我的兩位女兒不離身邊,但我並未限制她們跟我住。
上周共餐,孩子注意每個人筷子拿法,我聊到小時筷子握在大約三分之二處,自從聽説筷子拿的越高,離家越遠,我就越拿越高。因為母親,我一直想離家遠遠。
這兩天看(如果父母老後難相處)我覺得我媽媽是年輕就難相處,父親在部隊,回家的時間不多。我們跟母親住眷村,從小就得討好她,看她臉色過日子,記憶中雖沒有狠心虐待,但也沒有慈母的形象。
我覺得以前的眷村真好。每家前門對後門,串門子非常容易,沒有秘密可言。所以皮肉抽出血痕或虐待孩子致死這種事根本不可能發生,因為左鄰右舍就是監督者。我記得任何一家的門都是開著的。矮小的平房,前後門都對開著,否則根本沒風不透氣。
那時沒有門鈴,因為每家都可以長驅直入,每個人也都會管閑事。媽媽從年輕就愛打牌,我們下課回家,她總不在。最近還有人聊到,小學時妹妹回家要煮飯,一看沒米了,直接拿著鍋子去鄰居借米。我從很小就氣喘病,沒辦法,接觸煤球,所以只能在晚上讀完書以後,先淘米放入電鍋,第二天早上壓下去,等著帶便當用。
我願意把孩子放得很遠。因為我自己就想離開很遠。孩子不是我的財產,有他們是緣分,珍惜而不約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