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弟開車載父親、鄧婆婆還有我去殯儀館,車上,爸說:和愛新村若是村長來,就由他主祭,沒來,小弟主祭。管簽名的是郭家,我去說了,她答:沒發訃文,眷村的都不知道。也對,自從以前的小眷村拆了,跟別的眷村合成一個十四樓電梯大廈區,抽籤後分到不同棟,形同滅村,自然生疏了。:
爸媽送一對花籃,我單獨送盒蘭花,回程車上,小弟問:爸送了代表全家,你幹嘛又送一盆?我回:我自成一家,在張家是潑出去的水,楊家是掃地出門,所以是獨立戶。爸沒說什麽,感覺以前離婚,一般人(尤其南部)認為不光彩,現在光明正大,沒人説長道短。
前幾天又跟個怨婦去梅山看土地,每回她提到先生外遇,我就打斷不聽,這天突發善心説:好那麽離不開男人,趁還有人要,快離了改嫁。她回:法師說我再找,下一個還是一樣。我說:妳笨呀!比以前多幾十歲,還會用以前的標準擇人?
其實擇偶、擇友,若能長長久久都是恩賜,實在不行,何必苦苦糾纏?你所謂的痴情、不捨或苦苦守候,是別人甩不掉的夢魘。有緣相聚且珍惜,緣盡微笑放手,至少還能留點曾經的美好,何必弄得魚死網破?殺敵一千,自損八百,人的一生有多少感情與時間可供揮霍?
現在的我,很平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