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慾

我想買個不將就的照相機,到現在都還沒買。昨天有人要跟我借10萬塊。透過朋友不熟的人。我想,我要的那臺相機只有9万多,我都量度著不敢買。錢借出去收回來很難。我為什麽要為了一點點微薄的利息而冒著損失本金的風險,加上惦念。他不是我朋友,什麽困難都不該我的事。

我很會玩電腦,可是迄今沒有一臺令我滿意的電腦。唯一一臺我想要的,托人從國外帶回來。卻給了小女兒應付學校設計課之需求。去大陸前,阿楊托女兒帶著一紅色筆電給我。美則美矣,硬體不符我需求。我心不甘情不願,勉強收下,只能當文字處理機,用了一年就扔一邊了。一般人都認為老太太不需要什麽好電腦吧!甚至我去逛資訊展,服務人員第句話都是:買給誰的?我回答:自己。他們就不太愛搭理了,因為認定買的一定是便宜的,一萬多塊的機子,連遊戲機都不如。若告訴他們需求,他們絕對認為唬爛,臉上更寫著不屑。

東西還是要自己買,錢也應該自己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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